转发关于申报2011年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山大学文科青年教师培育项目(文科)的通知
文科各单位:
现拟启动2011年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山大学文科青年教师培育项目(文科)申报工作,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我校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0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一定科研素质和科研发展潜力的在编在岗的青年教师。
二、组织方式: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资助。
三、研究期限: 2011年1月—2013年12月。
四、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7.5万元,分三年拨款,每年拨款2.5万元。当年拨款经费按计划抓紧使用,一年后结余经费收回(以拨款之日起计算使用1年)。
五、优先资助: 2010年度新世纪人才计划入选者若申报青年教师培育项目,可免于答辩,直接资助。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一)申请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二)申请人获得博士学位5年(含5年),没有主持过科研项目并且没有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研究论文;
(三)申请人得到以下学校科研项目之一的资助并且未获准结项的: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桐山基金项目、文科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青年教师重点培育计划、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计划青年培育项目等学校科研项目;
(四)申请项目内容已获得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资助;
(五)百人计划引进人员获得学校科研配套经费10万元及以上者。
七、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仔细阅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1)和《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实施试行办法》(见附件2)文件,认真填写申请书;
(二)申请项目的选题要瞄准科研发展或学科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研究价值、学术思想新颖;
(三)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已获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情况,如有隐瞒,将取消申请资格;
(四)申请人将填写好的《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山大学青年教师培育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纸质版1式3份及电子版1份,于2010年12月29日前报送院系签字、盖章并汇总。各院系于2010年12月30日下午5点前将本单位的项目申请书、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4)及电子版报送我处(中山楼113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 君 联系电话:84110863
E-mail:adsyjun@mail.sysu.edu.cn
中大社科处
2010-11-15
通知转自社科处网页:http://skc.sysu.edu.cn/gztz/73427.htm
相关表格请上社科处网页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