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要 |【联结·沙龙】黄智雄:清水江流域的苗族婚姻与清代妇女的历史书写

稿件来源:中山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公众号

 

2025年12月4日,中山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联结·沙龙”第54期在中山大学南校园507栋举行。本次活动由中山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特邀访问青年学者黄智雄主讲,主题为“清水江流域的苗族婚姻与清代妇女的历史书写”,由中山大学历史学系谢晓辉副教授主持,中山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滨下武志、科大卫,特邀访问教授庄孔韶、徐湘林、孙歌、谢地坤、李守奎、梅建军、金寿福及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刘莉副教授、历史学系易素梅副教授参与对谈。

黄智雄老师曾在黔东南天柱县累计开展约四个月的田野调查,足迹遍布当地苗族村寨。长期以来,明清性别史研究面临一手材料匮乏的困境,多聚焦于江南地区识字的精英女性,清水江文书中大量的不识字女性的日常生活记载则为重构清代社会性别的互动模式提供了新的可能,揭示了当地婚姻习俗、宗族建设与女性地位以及清代边疆地区地方文化与身份认同的复杂性

 

黄智雄老师在沙龙中

 

一、清水江文书中的女性日常生活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清水江流域陆续发现逾30万份文书,主要来自苗族、侗族等曾被认为“没有文字”的族群。尽管仍以父系世系为基本组织原则,其中却保留了数量惊人的女性信息。这与当地特殊的社会结构密切相关:苏堂棣(Donald S. Sutton)指出,苗族社会呈现出“弱父权制”的特征,女性受礼教的束缚相对较少。

不同于中国东部地区的民间文献时常遮蔽女性身份,清水江文书不仅记录了女性作为财产处分者的角色,还详尽记载了她们的社会关系网络。这挑战了对“边疆女性”东方主义式的传统想象,也能够突破官方文献对女性习俗刻板的“陋俗”刻画,还原女性参与经济契约、维系姻亲网络的鲜活历史。

 

张应强:《木材的流动:清代清水江下游地区的市场、权力与社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年

 

黄智雄老师指出,清水江流域在十八世纪经历了深刻的社会体制变革,这是理解当地性别与权力关系的重要背景。雍正年间,清政府发起大规模“开辟新疆”行动,将黔东南苗疆地区正式纳入中央行政管辖范围。雍正七年(1729年),云贵总督鄂尔泰下令疏浚清水江,主要目的是保障驻扎边疆士兵的口粮运输,却意外带动了林业贸易的繁荣。随着交通条件改善,大量白银涌入苗区,彻底改变了当地的生计模式与财产结构。乾隆初年,天柱县农田丈量工作完成,苗户开始按照“摊丁入亩”的原则纳税,这标志着边疆社会与王朝官僚体系实现了深度对接。

经济转型对女性地位产生了直接影响,白银的流入提升了女性嫁妆的品质与数量,在清水江上游地区,银饰成为女性嫁妆的核心部分。契约文书显示,女子出嫁时往往携带丰厚嫁妆,这些财产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对此类资产的处置必须征得女性本人同意。与房屋、土地、水牛等财产不同,银饰财富往往随女系传递,构成了一套平行的经济循环系统

 

二、“典范宗族”的扩展与族谱中的“非正统”婚姻实践

 

十八、十九世纪,清水江下游的天柱县出现了“典范宗族”广泛扩张的现象。这一宗族化进程以兴建祠堂、修撰族谱、祭祀祖先画像及集体仪式为标志,旨在通过模仿华南地区的宗族模式接入王朝的政治与文化体系。目前,天柱县仍保留有五十多座这一时期兴建的祠堂。不过,宗族制度并未导致对当地少数族群的彻底同化,反而以文献书写的形式固化了苗族的姻亲传统。黄智雄老师在分析潘氏族谱时发现,当地家族在利用王朝制度合法化自身权力的同时展现出了极强的文化韧性。潘氏家族虽建立起典型的父系宗族组织,但至今坚持使用苗语交流,且保有强烈的苗族身份认同。

 

天柱县远口吴氏总祠

 

潘氏族谱的独特性在于其对女性群体的高度关注,不仅将妻子与女儿列入谱系,还详细记载了其娘家、姻亲亲属等信息与诸多“非正统”的婚姻实践,揭示出当地婚俗与宋明理学规范的激烈碰撞。在寡妇再嫁方面,潘氏族谱并未遵循理学的“贞节”观,并记载了多起改嫁案例。如张红梅在丈夫去世后选择“下堂”,改嫁至下河寨吴家。族谱不仅记录了她的改嫁去向,甚至追踪了随母改嫁的小女儿的后续婚姻状况。这种做法说明,对潘氏家族而言,记录真实的亲属流动比维持名节规范更为重要。此外,族谱中还存在改嫁夫弟、改嫁同族他房等案例,这在当时实属非法行为,在当地却被视作常态。

在姑舅表婚方面,地方官员谢圣纶曾严厉斥责苗人“多先中表,谓之姑亲舅霸”的习俗。据潘氏族谱统计,严格意义上的同姓或表亲通婚比例仅占约10.4%,但黄智雄老师指出,这实际上反映了一种更广义的婚姻网络模式:简美玲的研究发现,这种模式并非教条化的表亲婚,而是在已有婚姻关系的父系家族之间反复通婚,以此构建稳固且排他的社会联结

“不落夫家”的婚俗不仅存在于黔东南地区,在珠三角地区也有发现。新婚后,新娘长期居住在娘家,仅在农忙时节返回夫家帮忙,直至生下孩子后才正式定居夫家。斯托克德(Janice Stockard)和萧凤霞认为,这体现了女性在村落间的频繁往来及其与娘家的紧密联系,这种跨越父系家族界限的网络在当地社会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社会危机时刻更表现出强大的社会组织力。咸同年间发生大规模“苗乱”时,潘氏的婚姻圈组织民团有效抵御了外部威胁。黄智雄老师指出,不识字的女性通过维系社交与信仰活动在社会文化生活中扮演了核心角色

 


三、丧葬礼仪与情感记忆

 

最后,黄智雄老师透过两则特殊的丧葬案例展现了地方社会中情感记忆与正统理学规范的博弈。一是刘桂娥迁葬案。刘桂娥改嫁至张家,去世后按常理应葬于夫家墓地。然而,其幼子潘万泰却将其遗骨迁出并重新安葬于娘家,潘氏族谱详细记录了其墓地的精确方位,建立了长期的祭祀联系。这种做法虽不符合理学中女性从属夫家的安葬原则,却体现出一种“表演性的孝道”,即子孙通过祭祀维系母亲与娘家间的长期社会联结。

二是夭亡女儿入谱的现象。杨家梅的幼女不足八岁时夭折,却被正式记入族谱。在纯粹的父系继嗣或姻亲逻辑中,此类夭亡女童通常不具备入谱资格。黄智雄老师指出,修谱者出于真实家庭感情,在记录时赋予情感价值高于制度约束的优先权。这一细节极具张力地表明,地方文书承载着超越制度教条的人性温度。

黄智雄老师指出,潘氏族谱的真正价值在于公开且详尽地呈现出地方习俗与王朝正统的深度碰撞。过去的研究往往将性别史窄化为精英叙事,而清水江文书这类碎片化、非正统的记载则让我们看到清代普通女性如何在理学的边缘与权力的间隙中建构自己的生活时空

这类研究同时提供了反思传统历史分期的视角。贺萧(Gail Hershatter)在研究陕西妇女时发现,女性的记忆并不总与宏大的政治运动时间重合。潘氏族谱所显示的习俗连续性同样跨越了清代到民国的界限。黄智雄老师呼吁继续挖掘尚未得到充分利用的民间文献,让性别研究回归具体的阶层、地域与生命个体,重绘更为立体、复杂的近世中国社会图景

 

贺萧:《记忆的性别》(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2011)

 

在与谈环节中,谢晓辉副教授探讨了苗族社会中“家”的观念及其背后的文化逻辑,此外还关注到白银与财产的流动路径问题,如妇女除白银嫁妆外是否还拥有土地资产,再嫁时资产如何迁移以及影响家庭之间的联系。滨下武志教授同样关注白银流动问题,指出应深化对女性对白银的利用情况以及嫁妆作为货币化资产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流动路径及其反映的权力关系的研究。李守奎教授则强调,族谱的撰写主体直接决定了史料中“习俗记录”的性质,应予以谨慎甄别。

科大卫教授从历史人类学的视角出发,提出潘氏族谱中的记录存在后世追认的成分,族谱书写规范可能与真实生活逻辑脱节,未必能够代表当地的普遍情况。他进一步指出,女性构建的横向姻亲关系是宗族运作的关键,研究者应警惕将宋明理学“模式化”的倾向,回归具体历史语境审视礼教的社会作用。孙歌教授提出,性别研究不应局限于探讨女性个体或地位,而应以此为切口透视整体的社会结构及其变迁过程。女性在地方社会中的“豪杰”表现,本质上是通过牺牲个体在功能上强化传统伦理体系,这种深层运作机制比关注女性地位更具价值。

庄孔韶教授结合丰富的田野经验指出,苗族妇女在不同寨子间的频繁往来可能与传统的“公房”社交及年龄组制度相关,清代文献中有关公共娱乐活动中的私人情感的记载有助于理解婚姻制度背后的社会情绪。徐湘林教授探讨了文官治理与边疆习俗的互动:谢圣纶等官员的伦理标准是否真正发挥了“驯化”作用,还是仅在文本层面达成了行政目标?

沙龙在热烈的讨论与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