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国信丨语境:历史学引入社会科学概念的关键
近代以来,社会科学对历史学的影响日益加深。到今天,中国的历史学,无论是号称跨学科的研究,还是自称纯实证的讨论,社会科学概念已近乎无所不在。这就使历史研究面临着一个深刻的困境:社会科学的核心概念,几乎全部脱胎于欧美的历史经验,深深植根于其诞生时的特定历史过程,将其引入中国历史研究,语境不同,会不会陷阱重重?历史学界又该如何解决此问题?
众所周知,尽管中西各地都曾发明了不少类似的物质资料使用方式、经商营利技术,乃至表层的社会组织形态,但这些类同现象背后的机制与逻辑,即语境,却可能大相径庭。中国历史学界逐步认清一个事实:引入脱胎于欧洲的社会科学概念,决不能顾名思义,而必须深刻把握其内涵。正如梁方仲先生早年研究明代赋税,通过辨析税收的严格内涵,发现明代赋役的课税客体为人丁事产、纳税主体为户,而现代税收的客体为财富标的物、主体为人,从而看穿明代田赋与役法不能简单视为土地税与人头税。近二三十年来,学界进一步发现,即便掌握了概念内涵,若脱离其原生语境引进中国历史研究,仍难免“水土不服”。曾引入明清史的“市民社会”概念,是为一例。其生成语境决定了它指称的是独立于国家权力、由公民自愿组成且旨在维护共同利益的公共领域与组织网络,它与国家既保持距离又深度互动,产生于欧洲从中世纪走向现代民族国家的过程中,至今仍为现代国家政体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石。而在明清中国的语境下,此类社会组织并无存在空间,若将明清城镇民间组织直接认定为“市民社会”,便难免形似神异、引发误会。
由此可见,将社会科学概念引进中国历史研究,既要精准把握内涵,又必须深刻把握语境。唯其如此,概念的使用方能恰如其分,对中国历史的分析才能更加深刻。这方面,中国历史学界已经有很多经验可资利用,本文只是在前人众多经验的基础之上,从如何掌握概念的生成语境以及如何深入把握中国历史的经验事实两个层面,讨论引进社会科学概念的技术方法,为学界提供一些个人浅见。
